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车辆定点维修(第二次),招标人为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04-06-04A-2024-D-E11779C01
2.3招标范围:广******有限责任公司31辆车(含纯电动车辆)的大、中、小修,各级维护、车辆检测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2.4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6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2家单位承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内容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3.3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二类汽车维修或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或具有交通部门审批通过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为汽车维修,业务类别二级或以上。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来(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是指车辆维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 8 月 24 日至2024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如下: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可能影响后期合同签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1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A10楼i号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银行保函、保证******银行汇票等******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编号:04-06-04A-2024-D-E11779C02 )。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账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77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陈惠芳电 话******
技术联系人黄若艺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10楼 i号
项目负责人赖雪芳、梁佳兴、李向明、邓勇浩
项目联系人赖雪芳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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